| ●深圳公布住房建设五年规划,至2010年将新增各类住房69万套
●明确要求90平方米以下住房超七成,推行竣工验收后售房模式
昨天,深圳市国土、规划两局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征求意见稿)。制订住房建设规划,并在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是“国15条”中的明确要求。
今后五年住房供应量大增
在深圳出台的这部规划中,不但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量远远打破了过去三年每年不超过1平方公里的限制,而且还大幅提高了土地上盖物业的容积率,使得今后五年内每年将新增的住房供应量大大增加,从而可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遏制深圳房价的快速上涨。
按照规划,今后五年内,深圳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2平方公里(不含城中村改造重建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0平方公里,政策性住房用地为2平方公里。
另外,深圳今后还将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特区内容积率不低于3.3,特区外容积率不低于3。
商品房销售将走向现售
据统计,至2005年底,深圳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4537.18万平方米。按照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900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计算,今后五年内,深圳全市住房总需求为5700万平方米。拆分来计算,则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70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4930万平方米。
具体来说,今后五年内,深圳建设商品住房55万套,建筑面积4930万平方米(含城中村改造重建住房面积180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7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万套,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1.4万套,建设面积570万平方米。
在这部规划中,政府甚至还细化规定了今后每年将建设各类住房的计划。另外,规划中还提出,深圳还将提高商品房销售门槛,对新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逐步推行竣工验收后销售的模式。这就意味着,深圳商品房即将全面走向现售。
房产用地集中在特区外
规划中不但强调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中央房地产调控的有关规定,还将深圳今后住房供应的重点放在了关外。
规划决定,将龙岗中心城、宝安中心区、龙华、横岗、光明、沙井和坪山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缓解特区内住房供应压力,规划期内应在特区内外接合部,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而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发展地铁周边以及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
在房地产用地供应方面,今后五年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特区内为0.7平方公里,宝安区为3.3平方公里,龙岗区为3平方公里。盘活存量商品住房用地中,特区内0.7平方公里,宝安区为1.5平方公里,龙岗区0.8平方公里。
而在新供应的政策性住房用地中,经济适用房用地,特区内0.4平方公里,特区外0.3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特区内0.3平方公里,特区外1平方公里。
今后五年内,每年将有多少房地产用地入市,将建设多少商品房、廉租房,深圳市国土、规划两局昨天公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征求意见稿)可以令你一目了然。
按照这个规划,今年五年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2平方公里(不含城中村改造重建用地),将建设各类住房69万套,总建设面积57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
规划中明确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而深圳商品房销售门槛也将因为这个规划的出台而提高。规划提出对新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逐步推行竣工验收后销售的模式。这就意味着,深圳商品房即将全面走向现售。
今后五年内,深圳全市住房总需求为5700万平方米,为缓解关内用地紧张局面,深圳将今后住房供应的重点放在了关外。规划决定,将龙岗中心城、宝安中心区、龙华、横岗、光明、沙井和坪山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本报记者: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