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向市质监部门递交了2010年《食品生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从3月1日起,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要为所生产的食品负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规定,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全面落实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该局向企业送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企业则对资质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等14大类74个小项开展自查自纠,完成自查自纠后,质监部门再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目前,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中有序推进《食品生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工作,发放通知书226份,签订承诺书58份。
来源:宜兴日报 作者:周盛 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