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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了2010年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
这次“提标扩面”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60元,农村为每人每月280元。整个“提标扩面”分安排部署、调查测算、审批发放、督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至4月底结束。为做好这项工作,实现阳光救助,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将严格把好申报、公示、审核、审批关,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据介绍,今年城乡低保的补助方式为根据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情况进行差额补助。城市低保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实行按季度发放。同时,继续完善“分类施保”制度,低保户中的孤儿、孤老(60周岁以上无亲属者)、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少数民族人员,其本人在执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还可增加20%;归侨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侨本人在执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还可增加20%;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低保;低保边缘户中没有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视力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三种特殊病种患者(尿毒症需要血透的、恶性肿瘤或经手术后需要放疗化疗在两年内的、器官移植后需要抗排异治疗的)、白血病患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并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低保。
来源:宜兴日报 作者: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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